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同时也明确提出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开展对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理想途径,能够有效地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要。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1.物业行业认知篇
通过对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法条的解读,运用日常工作的物业管理案例,使学员快速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2.行业监督、引导与治理
项目经理运用法规管控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达成社区治理的“三驾马车”,协同赋能社会治理。
(二)物业精细化管理
第一部分:物业行业发展趋势及头部行业发展现状
阐述物业行业发展的背景及目前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第二部分:项目经理角色画像与关键胜任能力解析
1.运营与一级计划的制定、闭环能力的建立;
2.链接政府、行业、企业。
第三部分:聚焦客户体验、营造服务场景标准化
物业服务场景打造人、货场。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场景的有效落地
服务场景设计案例分享。
二、培训对象
1.在岗未取得《物业经理职业培训证书》《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2. 已取得《物业经理职业培训证书》《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且最后一次培训时间为2020年和2021年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每周二申报,周三开通线上学习及考试。
2.培训地点:线上考试
四、培训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新取证):1000元/人。
2.物业项目经理(新取证):1000元/人。
2.继续教育:500元/人。
五、主讲人
行业内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六、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
七、继续教育
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定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八、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每周二
2.报名方式:线上扫码报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主任 联系电话: 010-62981299 13439075678
九、其它
1.参加“物业经理”“物业项目经理”(新取证)培训的学员,需要提供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1张;
2.参加继续教育(复检验证)培训的学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证书原件邮寄我中心。
3.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特别提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颂芳园4号写字楼510室
邮政编码: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