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
2019年4月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13个新职业信息。这是自2015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以来发布的首批新职业。
2021年6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印发意见,部署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意见要求,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意见强调,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2022年6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22〕11号)
通知中指出: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是当前我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和稳定就业,弘扬工匠精神、提升技术工人待遇和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应全面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工种)培训的,已纳入本市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考核评价范围的职业(工种),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证书的按标准全额补贴,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应职业证书的按标准的85%补贴。
什么是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业新型学徒制旨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通过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可建立长期、稳固的企校合作模式,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方式,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培养。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什么人可以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为积极响应《北京市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努力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配合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学徒培训模式,加快“十四五”期间学徒培养进度。为“中长期形成体系完备、成效显著的首都特色新学徒培训良好局面,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北京市市技能人才总量中高技能人才占比,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