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 28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48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91 号)。
2. 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
(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375 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
3.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法规、规章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71 号)。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 81号)。
(3)《建设部关于修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的决定》(建设部令第 91 号)。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4 号)。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号)。
(7)《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建教[1991]522 号)。
(8)《建设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
(9)《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 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 号)。
(1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 [2008]75 号)。
(1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1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 [2005]232 号)。
(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 )。
(15)《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 )。
(16)《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 [2003]82 号)。
(1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1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 [2008]121 号)。
(19)《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 [2004]59 号)。
(2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2008]91 号)。
(2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 [2008]75 号)。
(2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 [2008]76 号)。
(23)《绿色施工导则》(建质 [2007]223 号)。
(24)《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 [2007]255 号)。
(25)《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 [2007]257 号)。
(2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 [2005]89 号)
4. 国家安监局颁布的法规、规章
(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
(5)《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4 号)。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5 号)。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
(9)《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
(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07〕120 号)。
(1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62 号)。
(1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
(1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
(1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
5. 公安部颁布的法规、规章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 号)。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07 号)。
(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08 号)。
6. 其他相关安全法规、规章
(1)《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 [2009]46 号文件)。
(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 号)。
(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4)《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 [2009]62 号)。
(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 [2009]3183 号)。
(6)《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报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应指协调[2010]25 号)。
(7)《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 167 号公约)。